余江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018-04-11 作者:姜舟斌 来源: 浏览次数:0
余江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根据《余江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余府办【2017】117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推动“县管校用”管理机制改革,切实发挥我县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县教体局将对全县中小学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统一竞聘,统一管理。为保证竞聘工作顺利实施,确保五级岗位质量,特拟如下竞聘方案,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竞聘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竞聘条件
(一)参加竞聘五级岗位人员必须符合《余江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中的“基本任职条件”和五级岗位“专业技术条件”两项内容。
(二)竞聘人员必须完成《余江县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相应工作量;学校中层干部的工作量是指在按生师比核定编制的班级(40人以上)任课,在按班师比核定编制的班级(40人以下)任课则应相应增加课量,即任课量不少于普通教师的三分之二。
(三)竞聘人员必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六级以上岗位职数内,竞聘到六级岗位,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方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四)特殊岗位及五年内退休的人员不作轮岗要求。
三、岗位数量
由县教体局根据全县五级岗位总量及申报竞聘人数,按照“严格控制数量,确保岗位质量”的原则,确定每年竞聘五级岗位的数量。各单位申报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五级以上岗位职数内。
四、排序办法
按照“注重实绩,择优竞聘”的原则,竞聘领导小组将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
(一)符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接聘用条件”的人员;
(二)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
(三)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教育教学水平造诣较高的,近五年内在本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名列前茅,连续五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
(四)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任职15年以上,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教育教学水平造诣较高,近五年内在本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中名列前茅,年度考核至少3次“优秀”等次者。
在岗位直接聘用或竞聘中出现条件相同并列者,如岗位数不足,则按年度考核结果、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间的长短、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长短、获取职称任职资格时间的长短依次排序。
五、相关术语的界定
(一)关于“造诣较高”:
指在全县乃至全市本专业领域具有业务引领作用,在市、县有一定影响力,教学教研水平得到广泛认可。具体包括(至少符合下列条款中的2项):
1.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
2.参加市级巡回教学或执教市级现场示范课1次,或担任市级学科中心组成员;
3. 执教县级示范观摩课3次以上(含3次);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排名前三)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2项市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撰写与专业相符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在省级刊物发表2篇(含2篇)以上;
5.指导青年教师在市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1人以上(含1人);
6.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市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等次。
(二)关于“名列前茅”:
1.教师的教学成绩或综合量化分值居于学校或年级的前三分之一行列。
2.校长所在学校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中或教学质量评估量化中成绩处于全县前列;兼任主课的校长,教学成绩同时处于中游以上。
(三)关于“轮岗与支教”:
轮岗于2016年启动;支教于2007年启动。
六、竞聘程序
(一)成立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方案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申请人员填写岗位竞聘申报表,并向学校提供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学校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申请表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上报县教体局人事股。
(四)县教体局按分数依次确定等级拟聘任人员姓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五)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县人社局审核。
七、其它事项
(一)竞聘上岗的相关材料须按时提交,逾期作无效凭证;资料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本次竞聘上岗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本实施方案为我县首次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任的指导意见,各单位要依据本方案制订聘任细则,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三)首次竞聘实行五年过渡期,在2022年前竞聘人员均可按首次竞聘处理。业绩与资历终算时间:截止上年度的12月31日。
(四)教体局机关事业单位六至十三级岗位参照(余府办【2017】117号)文件执行。
(五)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