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余江县第一中学六十周年校庆公告 2号
2017-03-17 作者:姜舟斌 来源: 浏览次数:0
江西省余江县第一中学六十周年校庆公告
【第02号】
余江一中60周年校庆捐赠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5-6日,我校将隆重举行建校60周年庆典,消息一经发出,受到社会各界及广大校友的热情关注,很多校友表示要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考虑到我校各项事业要再上一个新台阶,需要充足的资金和硬件支撑,经学校研究,决定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海内外各界人士和广大校友为母校捐资、捐物、捐建等捐赠行为。为确保捐赠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所捐资金、物品和项目的妥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原则
1、捐赠秉持自愿、守法、透明和尊重捐助者意愿的原则。
2、捐赠由学校统一管理,捐款要统一入账并出具凭证,赠物要登记备案并列入资产账目,捐建要结合校园整体规划自建或代建。
3、捐赠财物和项目一律用于学校的办学事业发展,不准挪作他用;随时接受捐赠方、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学校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保护捐赠者利益;向捐赠者说明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如需改变捐赠财物的用途,需征求捐赠者的意见。
二、捐赠类型
1、各类资金,如汇票、支票或现金。
2、各类基金,如奖学金、奖教金、贫困生资助金等。
3、各类实物,如雕像、雕塑、文化石、名贵花木、艺术品、实验器材、办公设备、电教设备、图书资料等。
4、各类项目,如:足球场、篮球场等塑胶化、新建运动场看台、新建羽毛球场、新建校史展厅、新建文化广场、新建地理园、改造主干道、人行道等。(详情可垂询校庆办)
5、其它。
三、捐赠办法
1、校友可以原班级、年级,也可以各地校友会名义进行捐赠,也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捐赠。可联系各届校友联络人或校庆办。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界爱心人士捐赠可直接与校庆办联系。
3、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可就捐赠方式进行商谈。捐物、捐建的,达成共识后签订捐赠(建)协议,尽可能在庆典前交付受赠方(或竣工)。
四、答谢方式
所有为学校提供捐赠者,无论何种形式、数额大小,学校将在征得捐赠者同意后,采取以下方式予以答谢:
1、制作校庆捐赠纪念册,收录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等具体情况,存入校史室,永久保存留念。
2、单位团体捐赠价值5万元以上者,个人捐赠1000元以上者,学校将授予捐赠纪念证书和纪念品。对捐赠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捐建学校各类场所设施、改善教学办公条件或设立基金的,学校将可采取冠名、立碑、合作、宣传及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感恩答谢。
4、对于捐赠的物资,将折合人民币金额后比照相应条款致谢。
五、联系方式
广大校友可联系各届校友联络人,也可直接与余江一中校庆办公室联系。
校庆办电话:0701-5881168
姜舟斌 手机:13870123308
张翠英 手机:18870183849
通讯地址:江西省余江县邓埠镇白塔东路1号
邮政编码:335200
学校网站:http://www.jxyjyz.com
校庆电子邮箱:yjyzxqb@163.com
江西省余江县第一中学
二○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捐赠协议
捐赠方(甲方):
受赠方(乙方):余江一中
为支持余江一中教育事业的发展,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统一按照《余江一中60周年校庆捐赠管理办法》,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某个项目,并签署以下协议。
一、捐赠项目:
二、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捐赠项目落实到位。
三、乙方在收到所捐物资后向甲方颁发捐赠证书,并按校庆捐赠管理办法编入纪念册、冠名或立碑。
四、本《捐赠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
五、补充事项:
捐赠方: 受赠方:余江一中
年 月 日
捐建协议
捐建方(甲方):吴军达(余江一中1990届校友)
受赠方(乙方):余江一中
为支持余江一中教育事业的发展,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统一按照《余江一中60周年校庆捐赠管理办法》,甲方自愿向乙方捐建某个项目,并签署以下协议。
一、捐建项目:生物竞赛实验室一间(含实验器材、内装修)
二、建设方式:自建( √ )或代建( )。
三、竣工日期:2017年4月30日
四、甲方在项目设计时,要符合乙方校园的整体规划,并征得乙方同意才能施工。在项目建设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负所有责任。
五、乙方在项目竣工并接收后向甲方颁发捐赠证书,并按校庆捐赠管理办法编入纪念册、冠名或立碑。
六、本《捐建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后生效。
七、补充事项:
捐建方: 受赠方:余江一中
年 月 日